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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管上市公司的公司机构是什么?监管持牌中介人指什么?

发布时间:2022-12-20 15:26:05 来源:财报分析网

就内幕交易而言,香港证监会近年加大了打击力度。2009年9月,香港法院以内幕交易罪判决摩根士坦利前董事总经理杜军7年监禁,罚款逾 2332万港元,且 5年内未经法院许可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、管理层,不得参与上市公司管理或处理任何证券权益等,是当时涉案金额最大、判刑最重的内幕交易案件。据香港证监会披露,2007年2月15日至4月30日,杜军在得知上市公司中信资源(01205.HK)计划收购油田资产的内幕消息后,先后九次买入2670万股中信资源股份,涉及金额达 8600万港元。杜军当时是摩根士坦利一个工作小组的成员,负责向中信资源提供意见,因此掌握了未向市场公布的消息。中信资源在 2007年5月9日公布有关收购交易,其后杜军卖出先前买入的1300万股中信资源股份,获利3340万港元。上市公司的收购合并事宜受香港证监会监管,香港证监会下设收购及合并委员会,专门负责处理港交所上市公司的收购合并,包括私有化、全面要约收购、部分要约收购、借壳上市、股份回购等。在香港,任何收购与合并活动都须遵守《公司收购、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》[1],该守则宗旨是要求全体股东在收购与合并活动中得到公平对待,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及时和足够的资料,以便股东掌握充分资料,就要约的利弊做出有根据的决定,以及确保受收购、合并、私有化和股份回购影响的公司的股份公司机构,可在公平及资料获得充分披露的市场上进行交易。香港证监会亦监管市场的沽空(卖空)活动,任何投资者做空单一上市公司的金额超过公司总市值的0.02%,或者做空金额超3千万港元(以较低者为准),均需通过香港证监会的淡仓申报系统[2]向证监会申报,否则可能面临处罚。

监管持牌中介人指什么?

香港证券市场的监管主要由香港证监会和港交所承担,监管持牌中介人指什么由于港交所本身是上市公司,可能存在利益冲突,因此香港证监会承担主要监管职能,而且香港证监会有权监管香港交易所。

香港证监会作为独立的法定机构,根据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全面监管整个市场,监管持牌中介人监管对象有香港交易所、金融中介人士(包括券商、保荐人、基金经理及投资顾问)和投资者。有关收购、股份回购及私有化等上市公司事宜和内幕交易、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,由于监管持牌中介人可能涉及投资者的行为,均由香港证监会负责事中监管和事后检控。作为上市公司的前线监管机构,港交所根据《上市规则》监管上市公司和董事的合规情况(例如是否及时进行信息披露、是否按规定召开股东大会等),但无权监管投资者行为。就公司在港交所上市而言,香港执行双重存档制度,拟上市公司向港交所提交上市资料,港交所将拟上市公司提交的资料副本送交香港证监会,假如证监会认为有关上市信息披露存在虚假陈述或误导性资料,则证监会可以否决上市申请。同时,港交所对《上市规则》所做的任何修改,均需获得香港证监会的批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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